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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全国个体工商户超1亿户,相关的税务问题你知道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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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老板越来越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03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迈上了1亿户。”

注册成功比较简单,主要的是后期的经营,其中最需要老板们注意的就是税务问题了!

税务登记不可少,十四个财税要点要记牢!

一、怎么去做税务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用户税务报告程序

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报告,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准备个体工商户税务报告具体所需资料,向所属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2)税务服务厅收到资料,检查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立即完成,当场印刷发行税务登记证书;

(3)个体工商户工商店纳税人可持税务登记证书申请收据、纳税申报等;

(4)不符合处理条件的,税务部门服务人员应当当场补充资料或不受理原因,个体工商户用户修改后再次提出申请。

(二)个体工商户税务报告所需资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执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授权代理委托书和经营者身份证。(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需要提供)

一般来说,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工商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从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天以内,或者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天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表格,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


二、老板们必须掌握的个体工商户的14个财税要点!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三)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而由投资人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项;而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且要保持资金独立性,不可与投资人财产混同。

(四)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

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六)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七)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八)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免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九)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的收入是“经营所得”,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哪些支出不能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十一)个体工商户无法区分生产经营的个人家庭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十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十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十四)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